尊敬的受益人: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粤财信托?德汇成长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现将本次受益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受益人大会共向本信托全部26位受益人发出受益人大会表决票26 份。截至本次受益人大会表决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下午17:00,我司共收到表决票 16 份,16份表决票全部同意。
二、鉴于本次受益人大会表决事项获得受益人所持2/3以上表决权通过,本次受益人大会已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将信托合同第一条第28项变更为:
28. 封闭期:指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不得申请赎回的期限。信托计划成立时认购的信托单位的封闭期为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6个月;信托计划成立后申购的信托单位的封闭期为自受托人确认其成功申购的开放日起6个月。
三、根据上述调整及现行的信托法律法规,修订《粤财信托·德汇成长1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