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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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信托·西南证券动态股权管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信托单元清算报告
发布日期:2014-10-30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首先感谢您对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或“受托人”)的信任,加入粤财信托·西南证券动态股权管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信托单元(以下简称“本期信托单元”)。粤财信托作为本期信托单元的受托人在信托管理期间恪尽职守,严格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尽职尽责的管理信托财产。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本期信托单元已结束,现将本期信托单元运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单元简介

  1、信托单元名称:粤财信托·西南证券动态股权管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期信托单元

  2、信托类型:集合资金信托;

  3、信托单元成立日期:2014年5月30日;

  4、信托单元规模:人民币5440万元;

  5、信托单元期限:12个月,满3个月可提前结束,实际存续118天;

  6、信托受托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二、信托财产的运用

  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成立之后根据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的要求将信托资产按照以下方式运用: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定,信托计划成立后,运用每期信托单元财产向交易对手买入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流通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受让期满,受托人以约定价格溢价向交易对手出售标的股票、或在受让期间,由交易对手向受托人发出标的股票出售建议,以标的股票出售所得支付回购价款。

                 
 

本期信托单元资金运用情况

 
 

本期信托单元资金受让标的股票

 
 

 华西能源 (股票代码:002630.SZ)

 
 

本期信托单元资金受让标的股票日

 
 

2014年5月30日

 
 

本期信托单元资金受让标的股票数量

 
 

350万股

 
 

本期信托单元风控标准

 
 

预警线:145%;一级平仓线:135%;二级平仓线:127%。

 

  上述信托财产的运用均符合信托法律文件的约定。

三、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2014年9月25日,交易对手已按合同约定向我司发出《股票卖出指令》出售本期信托单元所持标的股票,本期信托单元终止。受托人在本期信托单元终止且清算程序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以在受托人网站www.gdycxt.com上公布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委托人与受益人在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本期信托单元在清算分配期间的利息归受托人所有。

四、信托财产的收益及信托利益的分配

  1、根据信托文件关于信托收益计算及分配的相关约定,本期信托单元收益及分配的相关情况如下(单位:元):

  截止至本期信托单元终止清算时,共计分配受益人本金及收益:55304411.07元。

  2、截止至本期信托单元终止,信托费用共计56728.77元,其中:

  (1)受托人报酬48904.11元

  (2)银行保管费7824.66元

  以上费用未包括银行划款费用,该费用在实际发生时直接扣除。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财产应于信托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我公司已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受益人的信托本金及收益以资金方式划付至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内。

五、声明

  至2014年9月25日,粤财信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的运作,并依照《粤财信托?西南证券动态股权管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4期信托单元)》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期信托单元财产清算报告在我公司网站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粤财信托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受托人责任,特此声明。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