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粤财信托·远洋购房尾款特定资产收益权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已于2018年6月28日成立。我司将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以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向武汉晴川慧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用于受让武汉晴川慧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远洋地产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应收购房尾款收益权共计150,152.27万元,武汉晴川慧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该等转让价款归还股东或关联方借款。
本期信托计划期限自本信托成立并生效之日起1年,经受托人同意,项目满1个月可提前还款。
在信托执行期内,我司将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为了让您更全面、更详细地了解“粤财信托·远洋购房尾款特定资产收益权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执行情况,您可以定期上我司官方网站查看我司对该信托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或来电来函查询有关该计划的执行情况。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